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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申请人之窗账号后,个别品种或试验丢失,如何找回?

答:

1) 请确认是否存在变更子账户或其他登录名的企业主账号尚未完成对接,如未对接,对接后再核实;

2) 请确认原登记平台的企业名称与申请人之窗的企业名称(包括已维护的曾用名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申请人之窗中增添曾用名;

3) 如受理号发生转让,请确认受理号转让记录中的受让方企业名称(汉字、字母大小写、符号等)与申请人之窗的企业名称(包括已维护的曾用名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检查:

Ø转让记录的受让方企业名称是否填写错误,如错误,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经办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并附具体事项发送至drugtrials@cde.org.cn;

Ø转让记录的受让方企业名称如是企业曾用名,请在申请人之窗中增添曾用名。